秦始皇焚书坑儒是被冤枉的?是项羽的罪过?

  作为建立起历史上第一个书同文,度同制,车同轨,行同伦,建立了郡县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的秦始皇对于我的吸引力和魅力超越了历代君王,真正的千古一帝。历史对于秦始皇的评价褒贬参半,其中最容易拿来说事儿的就是“焚书坑儒”,在中学历史课本、教科书和历代古书的“儒生们”抨击嬴政老人家昏庸无道的斗争武器,自古至今,不绝于耳。从小接受各种砖家、学者熏陶我们,自然对他这种行为嗤之以鼻,其实不仅是我们,历朝历代的平头百姓们一起被忽悠了1000多年。

  焚书坑儒的历史基因

  关于焚书坑儒的辩论从古至今一直有,其实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就用极其严谨的评史态度写下了“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他老人家准确地说明了,焚的古籍主要是《诗》《书》,坑的都是术士(炼丹求仙之士),和儒生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一般来说,研究汉以前的历史,研究《史记》是必修课,为什么作为研究正史和历史真相的主力军儒生集团,放着白纸黑字的不管,非要把屎盆子往自己脑袋上扣呢?

  历史的真相往往和我们看到的流通结果有较大的出入,王莽的篡位、隋炀帝的昏庸无道、袁世凯的疯狂复辟登基的真实原因都比较复杂。这些暂且按下不表。焚书和坑儒分别发送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就前后脚的事,挨着的。在《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作者曹三公子,写史风格类当年明月,较之更深刻阴暗)中有详细的记载和评述(论证材料均出自正史,非小道消息),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两件事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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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往这种重大历史案件背景原因都是复杂的,但导火索都是明显的,如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萨拉热窝事件那样,就这么风风火火的来了。在嬴政统一六国后的嬴政三十四年大寿宴会上,淳于越博士向嬴政和李斯发难(这里的博士是官职,大体类言官,能提意见但没什么实权),欲托古改制,循古制,封建诸侯,恢复藩王制度度。

  在这里需要先说明一下历史背景,在秦以前的统一王朝,周王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在分封制下,土地不完全归王室所有,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诸侯只要定期向王室上缴一定的进贡即可,当然在出现国家安全时需要出兵保护王室,承担战争的义务,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制的基础。当中央无法有效约束地方的时候,战国七雄就是这种制度的产物,秦始皇嬴政在上台后,和李斯一起在未统一六国时就开始设立郡县制度,取消了“分封制”,统一后更加推广,使各郡县(相当于现在的省市制度)的最高行政长官由秦中央直接任免和派遣,不再世袭罔替,权力受限,提高了中央集权的执行效率和控制力。

  这一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羽毛立马引起了李斯集团的巨大反弹,对于力排众议废除封建制,开创郡县制的李斯而言,这是他在政治上的得意之作,意在立法百代,流芳千古。于是上书大老板嬴政,言道:这些老儒生天天捧着史书以古非今,我看必须把秦朝以前的史书都烧了才行,还有那些诗、书、百家之言也烧了,但有利于国家生产发展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还得留着(这是李斯上书的原话)。作为幕后大老板嬴政批道:可。意思就是,我看行。

  于是历史上著名的秦火焚书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始了。古人竹简刀笔,著书匪易。不比今日,每年都有数十万种著作出版面世。这就决定了,帝国焚书的品种不可能太多,大致为以下两种:一是史官非秦记者,即六国之史记,以其多讥讽于秦。二是诗书、百家语。尤其《诗》、《书》,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仓库。烧之等于缴械,等尔等还怎么援引去。所以焚书的目标对象是很明确的。